信息技术中心工会经费管理与使用暂行办法

 

根据《三峡大学职工福利费管理与使用规定》精神,按照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相结合的原则,为更好地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结合中心实际,特对工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作如下规定。

一、经费来源

(一)学校工会下拨的职工活动经费(会员每人每年40元);

(二)学校人事处下拨的职工福利费(会员每人每年50元);

(三)中心工会会员上缴会费的返回款(上缴总额的60%);

(四)中心工会集体获奖奖金;

(五)中心行政资助经费。

二、经费使用范围与标准

(一)   集体活动支出

用于学校工会和中心工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开支。

(二)   全体会员福利支出

(三)   个体会员福利支出(以学校慰问标准11配套)

1、会员直系亲属丧事慰问金(标准200元);

2、会员退休慰问金(标准200元);

3、会员伤病住院慰问品(标准100元);

  4、会员生育慰问品(标准100元);

  5、会员结婚慰问品(标准100元);

  6、会员生日慰问品(标准15元);

  7、会员子女考入大学慰问金(标准40元)。

  8、参加工会各级刊物投稿:省市级20元;校级10元。

(四)   各工会小组活动支出

     用于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支出。

(五)   奖励支出

    用于以工会名义组织参加的中心内、学校、地市及省级各种竞赛活动的奖励开支,标准为:

   1、省级、地市级、学校:原则上按11配套奖励;

   2、中心内部:一等奖(第一名)60元;二等奖(第二名)40元;三等奖(第三名)30元;优秀奖(或纪念奖)15元。

三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

  1、经费由工会统一管理,单独建帐;

  2、经费支出情况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。